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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律法规学习 做好源头预防——我院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培训

医务部  |  2018/09/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01号令《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医院高度重视,徐荣华院长亲自部署,要求全体医务人员及时全面掌握新条例,2018年9月12日-9月13日,我院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专项培训及考核会,院长徐荣华、副院长刘早阳、院长助理谢雪及相关人员参加。

培训会上,院长助理、医务部部长谢雪结合条列的亮点逐条解读,强调条例中的重点内容,提出全体员工要将条例内容与日常医疗质量安全工作融会贯通,加强关键环节、关键流程、关键人员的把控。刘早阳副院长要求全院各科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该条例,要求:一、遵纪守法,依法执业;二、诊疗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专科指南、操作规程和临床路径;三、严格落实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四、充分做好医患沟通,知情告知;五、科主任做好排头兵,各级人员要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严实的工作作风。

最后,徐荣华院长强调,全体医务人员要通过不断强化学习法律法规,约束不良行为,健全沟通机制,做好人文关怀,落实医疗安全,医院才有可能向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化、精细化飞速迈进。

下一步,医院将在全院深入推进相关培训与考核,切实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