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激光美容类设备维修比选公告(第二次)
一、维修项目
序号 | 设备名称 | 备注 |
1 | 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光电协同平台) | 需更换IPL治疗手具 |
2 | 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 | 需更换闪光灯 |
3 | 皮肤多波长治疗仪 | 需更换染料罐 |
二、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无违纪记录。
(二)资格预审文件须包含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
4.授权委托书(含盖公章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比选商家需提供盖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中国裁判文书网或信用中国网查询后截屏盖章)。
6.报名人交完资格预审文件后需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公告时间:挂网次日起3个工作日。
五、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挂网公告结束当天17:30
地点: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设备科
联系人:文老师
电话:028-67830639
六、比选结果将在四川招投标网及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