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购置易制毒化学品试剂比选公告
一、 比选项目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预估年使用量(瓶) | 预算(元/年) |
1 | 三氯甲烷 | AR分析纯,500ml/瓶 | 8瓶 |
500 |
2 | 乙醚 | AR分析纯,500ml/瓶 | 1瓶 | |
3 | 盐酸 | AR分析纯,500ml/瓶 | 6瓶 | |
4 | 硫酸 | AR分析纯,500ml/瓶 | 4瓶 | |
5 | 甲苯 | AR分析纯,500ml/瓶 | 1瓶 | |
6 | 高锰酸钾 | AR分析纯,250ml/瓶 | 1瓶 | |
7 | 丙酮 | AR分析纯,500ml/瓶 | 1瓶 |
二、 比选要求:
1、 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打包项目不可缺项,需报总价。
2、 送货地点: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龙潭院区;
送货时间:接到购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
3、 质量要求:所供试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附相应的出厂检验报告。
4、 参选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非药品类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资质预审:
请有意向的申请人于挂网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锦江区庆云南街10号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2号楼负一楼药剂科办公室进行资质预审。
资质预审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非药品类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选人没有任何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承诺(承诺函)。
注:1、2、4项交复印件加盖鲜章,3、5项交原件加盖鲜章。
五、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药剂科 王老师
联系电话:6783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