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之家

院务公开程序

系统  |  2017/11/23

公开事项应按照“制定公开计划、提出公开申请、公开内容审核、公开事项审批、公开事项登记备案、实施公开、反馈意见处理、院务公开整改、资料存档”九个步骤进行。


(一)制定公开计划

结合医院实际制定院务公开工作计划表,明确院务公开有关事项的类别、公开事项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范围和责任部门,并结合医院发展状况及职工要求及时进行修订。

(二)提出公开申请

由院务公开责任部门按院务公开计划或临时公开内容的要求提出公开申请,并填写《院务公开事项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核。

(三)公开内容审核

部门主管领导应对公开内容、时间、范围、形式等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四)公开事项审批

将《院务公开事项审批表》交院务公开办公室(院工会),报院务公开标准化领导小组审批并签字确认。若批准公开则交由责任部门办理;若需调整后公开则应给出具体调整要求后交由责任部门办理;若不予公开则告知相关责任部门后存档。

(五)公开事项登记备案

院务公开办公室(院工会)对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开事项进行登记建立台账。

(六)实施公开

各职能部门负责对通过审批的公开事项进行公开,并接受职工监督。

(七)反馈意见处理

院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应对公开期间职工的反馈意见进行收集整理并汇总,提出整改建议,提交领导小组审批,领导小组应在反馈意见提出后30日内给出正式处理意见。

(八)院务公开整改

院务公开责任部门应按照领导小组给出的整改意见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及时整改。监督小组应跟踪整改情况,对整改结果进行记录。若整改不到位应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

(九)资料存档

院务公开办公室应在整改完毕后将公开过程系列资料整理存档。


院务公开事项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