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阵地

“微党校”教学管理制度

系统  |  2017/11/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微党校”培训基层党员的主渠道作用,加强

“微党校”学员管理,保障“微党校”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结合基层实际,特制定制度如下。

第二条 “微党校”开展教学应从基层党员的实际和特点出发,以

学习管理为重点,同时抓好计划编制和考勤。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各“微党校”。

第二章 计划编制

第四条 每年初,各“微党校”要充分征求基层党员的培训需求,

把当前中央、省委、市委、市卫计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与党员同志培训需求结合起来,针对党员体实际,统筹安排全年教育培训计划。

第五条 教育培训计划经审核后,及时在公示栏公示,方便党员同

志及时知晓。

第三章 培训管理

第六条 学员要树立良好的学风,严守组织纪律,自觉遵守教学管

理制度,自觉参加学校安排的听课、自学、讨论、报告会、专题研讨、文件传达、公益活动和参观培训等活动。

第七条 “微党校”开展教学活动,全部党员都应参加,如有特殊

情况,须及时请假。学员考勤工作“微党校”所在的支部书记负责。每期教育培训应留下培训照片等资料,记录参训人数。

第八条 学员应按时到校参加培训,考勤按4学时计算。党员同志

学习学时纳入党员 “蓉城先锋·党员E家”线上申报范围。

第九条 遵守上、下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中途

离开。

第十条 课间须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不允许当场接听电话,

禁止吸烟。

第十一条 上课时集中精力认真听讲,记笔记,不看其他书刊和做其

他事情。

第十二条 学员要积极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外出实践类教学活动。

第四章  教学评估

第十三条教学评估由各微党校支部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向学员发放

评分表的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评分结果作为师资库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资料存档

第十五条各“微党校”要注重资料存档,当期教育培训资料及时归

档。资料归类存档一般按照政策文件、教学计划、课程讲稿、课件、

开展活动记录(内容包括照片、信息、听课签到册等佐证资料)、师

资库等。